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管一〔2011〕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海油安辦各分部,有關中央企業:
近年來,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在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非煤礦山企業的共同努力下,全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取得初步成效,石油天然氣生產單位全面推行健康、安全和環境(
HSE
)管理體系并持續加以改進。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
2010
〕
23
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
2011
〕
4
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以下簡稱標準化建設),不斷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標準化建設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1.
總體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切實落實《國務院通知》和《指導意見》精神,本著規范工作、全面推進的原則,健全完善標準化建設評審標準體系、評審組織體系和獎勵約束體系;強化石油天然氣生產單位
HSE
管理體系建設,按照標準化建設要求分級達標;促進非煤礦山實現全員參與、過程控制和持續改進,推進本質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事故隱患,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
工作目標。
2011
年底前,大中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和三等以上尾礦庫達到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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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體系分級及評分辦法;
2013
年底前,所有非煤礦山和尾礦庫達到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
2015
年底前,
80%
的大中型非煤礦山達到二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
二、健全完善標準化建設工作體系
1.
健全完善評審標準體系。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采用標準化得分和安全績效兩個指標確定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共
3
個等級,其中一級為最高。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地下開采系統、露天開采系統、尾礦庫、小型露天采石場和石油天然氣生產單位分別按照相應的評分辦法進行評審、確定達標等級。
2.
健全完善評審組織體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非煤礦山一級標準化和海洋石油天然氣生產單位標準化評審組織工作;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非煤礦山(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氣生產單位)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1]104號